一直都覺得張震嶽是人生的代言人,總相信在過些日子他會可以是李宗盛。如果會有差別,大概就是李宗勝擅於用暗示的方法隱喻愛情,張震嶽則是赤裸且外顯的,白話到讓人無力招架。

走過<就是喜歡你>。
「就是喜歡你 喔耶耶耶耶耶 想要和你在一起

那樣的夏
天,我們都曾經單純地喜歡一個人。偷偷地在上課望望她,下課如果可以稍稍講到幾句話就笑個不停。那樣的年代,就是喜歡你。喜歡從來就不帶有悲傷啊!

宛如傍
晚,<秘密>開始渴望<勇氣>。

總在黎明來臨之前 我還是清醒 什麼時候我才可以進入妳的心 好想對妳說 我正在想妳
需要一點勇氣 來對你說對不起 他一直在你的心中 我還愛上你

青春期的愛情總是一觸即
發,宛如走不完的黑夜。我們被書本考卷還有聯招壓的喘不過氣,愛情成了課本之下最令人期待的議題,說不得的。只是死命的想念,總想手牽著手衝破禁忌的藩籬,總想阿總想,可是那是一個秘密的年代,勇氣總是來的太晚。

另一個黑
夜,去他媽的路口>。
「我不想走 去你媽的路口 破碎的痴夢 丟到馬桶讓水流 本人依然沒救 而香菸沒停過 咳到我心很痛

走過了青
春,我們是社會期待的棟樑嗎?穿上體面的西裝,打起領帶之後,怎麼又把自己勒的喘不過氣?那黑夜居然可以更加深邃?關於愛情啊愛情,複雜的程度遠超出想像。你愛她她不愛你但是她愛他他不愛她但是愛他於是所以然後諸如等等之。開誠佈公的秘密加諸勇氣之後,張震嶽忘了說接下來的路該怎麼走?這是一個路口,無止境地黑暗圍繞,迷路了該何去何從?老天爺總在試煉,磨啊磨啊,最後就麻木不仁了,去他媽的,這是最後的控訴。也只有那麼一句:「去他媽的」,脫口而出之後,生活還是得繼續這般下去


這樣的愛
啊,其實不至於太悲觀。

記得曾在朋友的
MSN看到一句話:真正愛一個人就要不抱希望的愛她。一開始想想有理,後來思考幾日之後覺得荒謬至極!

愛本身就是一種希望不
是!否則我們怎麼會去愛呢?

還能
愛,還能爲它狂喜狂悲,這就是存在,再也真實不過。

縱然思念還是病個不
停,縱然OK依舊還在等待;縱然縱然縱然。但,妨。誠如張震嶽所說的:就讓這首歌,今夜一直重複吧!


「沒有什麼好說現在先不要說 就讓我們沈默」
還能流淚,就讓淚流吧。何妨?

就這樣吧,這樣很好。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艾同學莫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