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上上週我去了一趟華山的幾米展,説實在的我很抗拒去人潮很多的地方,不過因為剛好是朋友臨時去不了的票券,所以就想說去看看好了。然後進場之後,我看到的畫面就是,所有的人手上都拿著相機,對著所有的展示品拼命的,拍拍拍拍拍拍拍拍拍拍拍拍拍。幾乎完全擋住了所有的展區,相機等級不夠好的,近拍就直接把相機幾乎貼近在畫上;喔還有直接啟動影片拍攝的,完全霸佔整個展區長達五分鐘之久。我心中想著,這些拼命拍照的人有在認真看嗎?我心中升起了一個好大的問號。因為很多人拍完之後就離開,我很好奇他們到底看到了什麼?我指的是眼睛,不是他相機裡的照片。
自從數位相機普及,加上智慧型手機也多了拍照功能後,我發現大部分的人都好喜歡拍照。事實上拍照這件事也沒什麼不好,但是整個不明究理死命的拍好像就不太對勁了點。我想起以前還是底片機的年代,因為底片是有限的,所以每一次按下快門我們都會很慎重思考它的構圖、意義,甚至對沖洗出來之後充滿期待等。我覺得當時的那種拍照是真心的想拍,現在恐怕很多按下快門的動作都只是反射未經思考的動作。反正數位相機的記憶卡沒有上限,拍壞了也可以馬上刪除,自然就不需要想那麼多了。
於是不覺中,相機視窗好像取代了眼睛。越來越少人用眼睛去看東西,而是用相機去看。並且不經任何選擇照單全收。反正有張好看的照片就可以證明自己有在那個當下。我記得以前看煙火的時候大家都是望向高空煙火讚嘆,但這幾年儼然就變成所有人都高舉手機或相機在拍照,我記得剛買相機的那一年跨年我也是帶著相機出門,實在是因為當時我那台S1IS視窗只有1.5吋,完全看不出什麼鬼,當我把相機放下後我才發現,原來那是滿天的煙火。比我的相機視窗大上幾萬倍。 艾同學莫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981)

說來真是汗顏,我好一陣子沒更新部落格了(不用擔心我還活著)。電影也持續在看,但工作部分最近活動真的太多,所以每天回家都只想躺平不想再開電腦了(汗)…。
其實最近有個新嘗試,是
書寫仿都會上班族輕小說的模式,寫了兩篇,盡量希望朝貼近生活的風格。雖然朋友覺得內容好像可以再火熱一點(火熱是指…);不過就是邊寫邊學。我是採用一名年近30歲的上班族的第一人稱角度來敘述在他身邊發生的愛情故事。目前每週刊登一篇,進度兩篇(可以想像我應該會拖稿了我…),其實我個人蠻喜歡這種題材,所以也歡迎大家有空可以看看,也給予我一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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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圖:那麼威的狼爪,你的20吋電腦螢幕怎麼可能讓它神氣起來?別開玩笑了!)
昨天收到電影公司傳來的【金鋼狼】母帶外流事件聲明稿,讓一向不太覺得這種事情很嚴重的我,感受到這似乎挺具殺傷力的。大概是因為我幾乎不看任何院線的當漏版吧?(不過,必須坦言,一些台灣看不到或很難找到DVD的電影我確實也會到網路尋找)。
我比較難以理解的是:想看的電影花錢進戲院觀賞合情合理;那,不是很想看的電影呢?答案當然就是「不要看」啊!但是,我卻常常聽到有人這樣說;我在網路看了OOO電影,不是很好看,好險沒有花錢看!老實說,這樣的話非常沒有邏輯,也非常沒有道理!既然不想看,那為何還要下載來看?看完還說,好險沒有花錢看?基本上,我對說這種話的人非常感冒!
我的看法是這樣的:不想看的,那就不要看啊!既然都不想看了,為什麼還會出現「因為不想進戲院看;所以我用網路看」這樣的情形?
電影的好壞,進場與否;應該是用你的自由意志來決定。感覺好像不錯,有吸引你想看的點;這些,就應該是你買票進戲院的理由。沒有想看,不吸引你,那這些應該就是你「不看」的理由才是,而不是變形為『下載來看』的藉口。這真是一點道理也沒有!
而我大概也能想像,為什麼多數看下載的人會說,「這電影不是很好看」這樣的言論。一來,家中並沒有像電影院的硬體;二來,在家裡也比較難專心觀賞。再者,還可能搭著翻譯不是很正確的字幕…等,這些因素,其實都會影響到一部電影的精采度。看電影這件事,並不是只單看劇情本身而已;戲院的氛圍,不同聲道喇叭,同場觀眾的情緒等等,都有其影響。這些是看下載版的人所難以體會的!也難怪,總會在網路上看到一些明明電影還不錯卻有人說不好看的言論(在此當然不是指全部),如果把你是在戲院看還是在家看這點也考慮進去的話,似乎就不該只怪罪劇情的問題了。而我更加佩服(還是說感到荒謬)這些看著「家中版」還在那高調發表言論的人,或許,你們是省到了錢;但,你永遠都看不到電影真正應有的本質,犧牲的是你記憶中可能會多一部的好電影!
最後要聲明的是,這只是我個人忽然的有感而發,希望能讓大家稍微正視一下這個問題。我並不是說你非看電影不可;你當然可以很自由的決定你不想進戲院看哪部電影;但,也請你有GUTZ一點,不想看的那就都別看了!然而,如果你真正想看,那就請你買票進場觀賞吧!電影院能給你,才是真正的電影;因為,電影就應該出現在電影院啊!
喜愛看電影的朋友們,一起共勉之吧!
原文轉載:【X戰警:金鋼狼】影片外洩事件美商福斯電影對外正式聲明(2009.04.02發佈)
就在昨夜,【X戰警:金鋼狼】的電影未完成片段,被人惡意非法的放置在網站上供人下載。而這支電影片段中並沒有加入電影的特效,之中的配樂也只是暫時配置,剪輯也非完整。我們在事發的當時就立即聯絡相關法律單位並且使該片段從網站中移除。我們也已在該片段中作下記號,所以無論在何處看見這個片段便會很容易的被辨識出來。無論如何,凡是提供這部電影相關片段的來源,或是任意放置在網站或下載等行為,一經查獲,美商福斯電影公司都將追循法律途徑並提出告訴-從以往至今,許多法院對於類似的嚴重不法行為均曾作出嚴厲的法律制裁。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和美國電影協會(MPAA)對於如此的犯罪行為也持續的在進行調查中。從事件一發生開始,我們便不斷的接獲許多影迷的關切和支持,眾人同聲強烈譴責如此任意竊取影片並提供下載的罪惡行為,並指出這樣低劣的行為嚴重的打擊無數的電影工業人員甚至是演員的士氣,同時,也深深的傷害了無數的影迷和影片本身的價值!
台灣著作權保護基金會亦已對於此事件展開調查行動,一經查獲非法將影片放置網站提供下載,或複製或販賣盜版光碟,將立即協同保智大隊進行查辦並且提出法律告訴,敬請意圖不法者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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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艾莫西的人都知道,艾莫西曾經是一個政治狂熱份子,我是那種會把支持候選人旗幟插在背包,跑大選造勢晚會、以及口邊隨時高唱競選歌曲的那種人。當年的滿腔熱誠,讓我順利完成了夢想中的政黨交替。還記得當時身邊每個人的色彩都很鮮明,是我印象以來從來不曾有過如此的對立現象。不知怎麼,我覺得那時的台灣沒有中間地帶;也或許是鮮明的人聲音太大,讓沉默在台灣完全被忽略。我當時也是抱持著每個人都應該去履行公民的義務,每一票都不應該浪費。不過四年過去了,當年我夢想的政黨交替並沒有爲這個社會改變什麼,或許是該黨指一心想著交替,卻忽略了交替之後他們應該要作什麼。這次的輪替只證明了,他們還沒有準備好要帶領一個國家,不管是人事物都是。
而這四年中我看到更多的是,每個政治人物都把權力放得太大;地方政府做著像是中央規模的事, 中央政府瑣碎到干涉地方政府的事。這些說穿了都是政治人物為了己黨所為,沒有人(又或者是說聲音太小)是爲了這個地方在做事。我記得課本上說:政治是管理眾人的事。可是誰真正在管理眾人?他們管的都是他們自己的人,或是管別人;他們管誰偷過報紙,誰有綠卡,誰拍背…等等。如果能搬出政績,那都是好久以前的事:蔣家時期的十大建設,又或是台灣美麗島事件換來的自由。我肯定這些歷史的影響,但我必須說接下來呢?在這幾年中他們爲歷史交出了什麼?那絕對不會是倉促地把大中至正改成自由廣場;又或是把那條介壽路更名為凱達格蘭大道。我覺得這些不過只是決定,不是政績。這幾年來,台灣改變了什麼?只是名字跟口號,還有領導人的顏色。除此之外,我覺得跟以前並沒有太大的差別,至少沒有到我當年幻想中的那種交替以後脫去老舊包袱的新氣象。也難怪乎有人說:政治是一個大染缸,顏色只是選邊站而已。事實上很多人也都忘記了一件事:我們要選的是人,能讓這個地方更好的人,而不是顏色。更重要的是,這些選擇也不是非黑即白的一體兩面,甲作不好也不代表乙就一定做的好。而兩邊如果只是都在批評對方的錯誤,這樣一來他們只告訴了選民一件事:那就是,這兩個都不好。既然這兩個都不好,那我們到底要選誰呢,難道我們就只能從不好的裡面挑一個比較不爛的嗎?如果是買水果,兩個都爛爛的,那我想我會選擇都不要買。都不買,其實何嘗不是一種選擇。至少那很坦白地讓店家知道,你賣的東西都很差,你們的商品都要好好檢查才是。而不是隨便挑一個買,讓他以為他的東西還很受歡迎。其實,不買也是一種選擇,而且是最強烈的那種。
坦白說,四年前的那一票,我承認我很後悔。當然我並不是後悔我選錯了,而是我「選」了這件事。我覺得每個人都要為了你的那一票負責。當年我以為會是美好的,最終並沒有到來。於是,我開始對政治保持距離,無論是里長還是立委,我都不再隨著身邊人的顏色起舞,因為我永遠不會知道我投下的這一票對整個社會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在沒有把握或是不確定這個人的情況下, 我絕不再輕易投票!因為我知道,如果我不能確定投下這票會讓這社會更好還是更壞的話,那我不如不要投票,至少我可以確定我沒有因為我的票而對這個社會造成任何影響。每個候選人都說:每一票都很重要。正因為如此,我更要謹慎才是。所以現在的我,除非自己可以確定我要投下的這個人是好的,不然的話,我寧願棄權。因為我投下的不只是顏色,我投下的是人,是要爲這個環境做事的人,不只是爲了我,還有這塊土地上的所有人,在這塊有藍天也有綠地的土地。
所以,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投票的打算,更不喜歡那些非1即2的言論。兩邊都說要勝,但卻沒有人大聲說勝了之後要幹麻。我更不恥政客盡是講些很誇張的論點:沒選上就跳河、沒選上就自殘、批對手説粗口,這些人爲社會最了最差的示範。政治是一時的,有輸有贏本來就正常。如果真心愛台灣,輸了也能繼續台灣打拼。沉默的中間選民其實要的並不多,無論誰選上都希望能看到盡力爲這個社會努力的總統。這次(目前為止),我把選擇權交給其他眼睛雪亮的選民。大選那天我會選擇去爬山,去踏在這塊土地上呼吸沒有政治的新鮮空氣,然後迎接一個結果。無論是誰,我希冀都平和落幕。之後,日子依然繼續。對於這塊土地我所能盡力而為,繼續工作、繼續勞動、以及持續使用環保筷、持續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這是我愛台灣的方法。儘管很小,但是我會持續。不管是誰,作大事的也請你努力。如果可以,但願這塊土地有綠地也有藍天,我們都能居於中間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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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相信大家都看了陳冠希的記者會,這延燒近一個月的慾照事件終於在昨天陳冠希站了出來劃下一個暫時的休止符。不知道大家在這個事件上看到了什麼?我相信有人可能會說他看到的是那關於「私底下」這回事。姑且不論整起事件的傳說恩怨以及各種陰謀論之說,當然除了道德觀之外,其實這種關起門之事真的不是旁人可以評斷的。只是,如果只是一個修電腦的動作就能讓所有個人檔案落入他人手中,那這個我們尋求快速且便利分享的資訊時代,是否付出的代價就是隱私呢?在陳冠希的事件中,似乎早已證實了這個答案。
便利的網路世代,透過IE建構的天涯若比鄰世界,只要插上網路線,一台webcam可以讓你曝光全世界。網路讓社群打破了距離的界線,讓全世界成為一道平行的脈絡。這看似夢寐以求的一指游遍全世界時代(因為是用滑鼠游標點選,所以在此用「游」而不是「遊」),其實多少也說明了全世界無所遁逃的時代正式來臨。幾年前開始有幾部電影,如「網路上身」、「全民公敵」…等,針對網路與個人隱私的衝突點道出了這個令人擔憂的問題,而在這個無論在頻寬或是隨時隨地可上網的全方位網路世代,隨著個人NB、PDA、手機、電玩、衛星導航等皆內建無線網路的機制看來,可說是每個人都成了行走的檔案,只要接上網路,無論你願不願意,只要有心人想竊取資料,總有方法可以獲得。在我看來,其實傳上網路的東西你就得明白一件事:傳上去網路就沒有秘密。便利的網路立基點為便於人與人之間的無形分享,但卻也必須承受便利人與人之間的非法傳輸,因為這條網路,它終究只是個工具,它沒有思想,只能靠使用它的人為它定義它的工作。這就是網路,你要它作什麼它就作什麼,根本無法可管。
從這次陳冠希的事件看來,「全民公敵」電影預言的世界果然已經降臨。網路檔案傳輸之快速以及超乎我們所能預期,一傳十十傳千的檔案分享相信絕對是某些人所無法想像的。舉例來說,我們常常會收到一些轉寄的熱門電子信件,如果由你開始轉寄,你就會發現不過3天幾乎身旁的朋友人人都已經收到了這封信,且交疊著不同人的寄發來源。在這個資訊傳送如此快速的世界,優缺點當然是參半而來。在這次陳冠希的慾照風波有個很經典的對照,相信陳冠希本人一定是恨透了這個讓他照片輕鬆傳遞的網路世界;但是如果不是這個便利的網路世界,他又怎麼能在避風頭之際透過網路來發表公開聲明呢?或許陳冠希也必須承認,我們所有人都無法輕易脫離這個網路,這是一個踏進來就無所遁逃的世界,而我們也皆己無法脫身。
最後還是寫說一些比較軟調的內容,去年陳冠希來台宣傳專輯,我有機會專訪到他,在那次將近
40分鐘的訪談裡,覺得陳冠希其實是個很清楚自己目標的年輕人,那次也針對香港的八卦狗仔現象提出他的說法,他覺得在這樣八卦充斥周遭的香港中,改變了人們對於「新聞」的定義,當時他說他知道自己的力量其實很小,但他必須站出來對抗他不認同的事情,雖然很多人對於站出來這樣的行為怯步,但是他要站出來,讓想投身香港演藝圈的新人知道他們還有一種選擇。我相信陳冠希當時說的是肺腑之言。也於是乎我昨天再看了他記者會,聽見他說他很抱歉自己對香港的年輕人作了不好的榜樣,暫時無限期退出香港演藝圈這件事讓我有些許唏噓。不過此時看來,這個決定應該是最正確的。總而言之我想說的是,陳冠希其實也不用太多感傷,這樣的網路世代其實也是個來的快去的也快的世代,其實傳來傳去的最後,大家無非就只是想說聲:「喔,我早就看過了。」然後人們的記憶也會如同被覆蓋的硬碟檔案般逐漸被其他的檔案所取代。所以,陳冠希,過些日子再見了,希望你能記得你的承諾,站出來讓新人知道還有一種選擇,請繼續加油。
※點此觀看陳冠希音樂專訪:給我一個機會讓我再次介紹我自己(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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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超熱血的【變形金剛】(喔~記憶中的柯博文終於回來了);也終於如願看了期待多時的【雪季過客】,然後端午陪爸媽去了南庄爬山腿差點爬斷(那裡還真是蠻荒啊);買了一堆自助遊日本的書隔天才知道原來葉李華老師的【衛斯理回憶錄之4:移心】早就出版了一個月,於是火速跑到書店購買並在3天內K完(比【1982】快3倍耶);後來又趕了台北電影節的熱鬧一天要看三部電影;結果才發現自己很早以前就買了張學友演唱會的票;然後我的上司告訴我說:「這裡你作的很好(我想這裡應該加的是問號)我想我可以去作一點別的事了」(一聽就知道他是要閃人了,吼&唉);然後才發現吃福隆便當的季節要來了,我已經去了三次了這回公司想作的更多,我很期待可是事情真的很多,犯賤的我卻讓事情變得更多,結果通通擠在一起;所以這裡行有餘而力不足了…吼,我真是一個業餘部落客,果然!
That’s all,誰叫這裡是我的部落格,哈哈。我很快就會恢復的,期待我,如果有人在看的話…。艾同學莫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56)

最近同業間最大的新聞就是
WAVE RADIO即將在月底熄燈這個消息,説坦白的,這個消息並不意外,震撼的只是沒想到會發生的那麼早!在網路上看到很多朋友串聯在討論這件事,大多是批評趙先生這個舉動很愚蠢之類的。可是我很想告訴這些批評者,
其實你們才是導致WAVE RADIO關門的元兇!
你們捫心自問:距離你們上一次買正版專輯是什麼時候?是的,大家都很想『只聽音樂不聽話』,可是如果都沒人買唱片,唱片不賺錢,誰有還動力做音樂?音樂都沒了,哪來的歌給電台播?你們真以為作音樂是作慈善事業的嗎?唱片公司同仁都是義工嗎?電台都是義務幫忙播歌嗎?播歌只是爲了讓你們這些不花錢買
CD還把電台播的歌錄下來燒成
MP3在車上聽的嗎?打偶像牌就說唱片公司沒用心,打實力牌又說長的不好看;賣合輯
/精選又說騙錢;聽到好聽的歌又猶豫說不知道整張專輯是否都好聽;最後又會嫌什麼
CD賣太貴!都是藉口,你們橫豎就是不想買正版
CD就承認吧!你們會嫌
CD貴也是因為夜市盜版只要
50塊吧!還是乾脆上網抓
MP3燒跟本花不到一毛錢!好,你們這麼作的後果,就是讓唱片公司都不再發專輯,讓唱片公司沒預算下在電台,讓電台沒音樂可以播,電台沒音樂可以播那還有什麼只聽音樂不聽話,就全部都聽話跟聽廣告好了,這些都是你們害的你們還抱怨,真正的殺手是你們這些不願意掏錢買
CD的人!
不要再說什麼景氣不好之類的,光上週電影【血鑽石】的台北週末票房就可以衝上千萬,一部電影跟一張
CD的錢差不了多少,三天電影票房累積可以千萬,唱片竟然會有全省預購量只有三張這種情況發生,你們就是想殺了音樂市場,殺了電台,這就是你們不願意消費音樂換來的下場。因為你們不買翻譯成消費語言就是這個你們已經不需要音樂了,你們根本不要音樂,這就是你們的答案!好啊,愛買盜版是吧,愛下載
MP3是吧,那就讓盜版商自己去錄唱片阿,自己寫歌自己找錄音室阿,
MP3就都是你們自己去搞好了,永遠不用再假道學地說這個世界不能沒有音樂,因為你們的行為早就否定了這句話!
公司今天也宣佈了裁員令,本部門被迫裁了四名菁英,他們真的都是菁英,可是電台因為在唱片市場低迷的情況下他們必須走人,即使我們百般不捨,可是又能怎麼樣呢?這個圈子持續在萎靡中,我們會不會步入
WAVE RADIO的後塵誰也不知道,但是我們還能怎麼辦呢?你們這些抱怨者,買盜版者,燒
CD者,你們這些小偷,你們偷光了台灣的唱片市場,偷光了電台的音樂,偷光了全
WAVE的
DJ,也偷走了我們家的四個同事,你們一輩子賠不起!
※給我四個好同事的話
喬治:我們在工作上同樣迷惘時認識了彼此,你的混搭風開啟了我不同的視野。記得祐祐當初說的:未來對你會更好,我相信你
OK的。
佳瑜:你是最棒的,我是說真的。老實說我覺得你可以去更單純的地方,應該會更適合你的本性。哪個公司不用你那個老闆一定是瘋了。
2007年我們還要一起去看金馬影展,
Keep in touch。
小強:我比你還更該走,你比我好太多了,懂的多認識的人也多,交際手腕一流。我相信你會回來的,抽菸區見,不久的。(
P.S.一直忘了告訴你,
666是最屌的樂團!我是真心的。)
HEAVEN:就像我給你的生日卡片上寫的,我們是只差一天的魔羯寶寶,緣分才剛開始;就算不能同一個屋簷打拼,但還是朋友。你會自己
DIY,死不了的,記得我也會畫你的風格,哪天需要代筆別忘了我。
以上,我愛你們,精神永遠同在。
Forever Hitoradi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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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總是很佩服有人可以精確的說出自己喜歡的東西,對於像我這樣一個來者不拒(當然伴侶除外啦)的人來說,我總是對什麼都充滿著好奇,而往往什麼看來都不太專精,什麼卻都東懂一點西懂一點的,這是好現象嗎?我不知道別人怎麼看待,但這樣的習慣我倒是累積了6、7年,從大二開始我逐漸讓自己不要有太多的刻板印象,給予我這樣想法的人是我大學的表演學老師,記得在進大學前我從沒看過舞台劇,原因很簡單,「刻板印象」告訴我,舞台劇既難懂又貴。直到大一修了表演學,被老師逼去看了一部舞台劇「KIKI環遊世界」,果然還是看不懂,而且為了報告我很刻意讓自己裝懂,當然最後還是被識破=.=。當我問老師為何我要去看我看不懂的東西呢?頂著光頭的他只淡淡地回了我一句話:「
懂不懂很重要嗎?」
他說:「
藝術這回事除了故事之外還有很多元素,不懂故事那可以去欣賞燈光;欣賞佈景;欣賞配樂;欣賞演員;甚至欣賞場地。當你找到在整部戲中找到一個你欣賞的地方,藝術價值不就產生了嗎?反之亦同。所以,為什麼要那麼在意導演給你的東西,你應該去找出你自己發現的東西;如此,你會發覺每個東西都會很有趣的!」
就衝著這段話,我大二開始跟著我的死黨
川仔整學期穿梭在各大小劇場,看了不下十場演出,從幾千人的場看到全場只有3個觀眾的演出我們都嘗試過。果真我發現,沒什麼人看的戲未必不好看;很多人看的戲也未必好看;漸漸,對於表演,我們忽然有一丁點言之有物(也是一種自以為,但是管它的)。
後來,我開始學著隨心所至,連帶也影響了我挑選電影的品味(也可以說是毫無品味),到亞藝不再只盯著熱門排行榜打轉;看電影也不一定先從陣容看起;偶而被文案吸引;偶爾被古怪的片名吸引;覺得屏除既有的「沒聽過就是不好」這類的印象,確實可以大開視野,雖然偶爾也會有壓錯寶的意外發生,但是久而久之,直覺倒是可以被訓練的有所準確程度,無論是表演、戲劇、或是電影均同(又是一個自以為,但是還是一個管它的)。
所以囉,關於品味這個問題,我還是沒有一個定論;那就說我是個沒有品味的雜食性動物好了,這樣可以自在一些囉,哈哈!
P.S. I 說出這個一段驚為天人的表演學老師叫做劉守曜,大大來推一下他。P.S. II 最近連台客電音歌曲都發現其迷人之處,果然是越來越沒品味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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