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兩次。
很難想像一部長達五小時的紀錄片,我居然會想再看一次。第一次在金馬影展週間的平日跟公司請了假,在那個帶點寒冷的中午進場觀看。兩個多小時後中場休息十分鐘,我急急忙忙爭取時間跑了洗手間又到外頭抽了根菸,不停端看手錶深怕自己錯過時間,再次進場暗燈後又渡過了兩個小時,然後走出戲院時天色已暗,當晚有一場飯局,我再次急忙跳上車趕準時赴約,在那段不算太漫長的車程中,我竟然也有了被時間囚禁的錯覺。當然我知道,我這種念頭是奢侈,是自命不凡或自以為是。我當然是自由的,例如我可以選擇遲到入場,也可以選擇離開戲院,更可以選擇取消赴約。手上的時間是我的,只是我往往不能也無法。畢竟我習慣了這些規律,習慣了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習慣了自己有地方可去,習慣了不去想自由應該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