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沒有在
BLOG張貼新文章了,除了日前某天曾因工作上的一個頗為嚴重的疏失發表了一篇絕望至極的文章,不過而後友人告誡一句「不如工作努力回饋來彌補過失吧」的箴言讓我驚醒,隔天我便將該篇文章關閉。雖不知到底有哪些人看到我理智以外極度脆弱的文字,但是這種僅是私人碎念的文章內容我至今仍覺得不該出現在我的BLOG裡。不知為何,我就是不太覺得能接受這種私人情緒如此開誠佈公的出現在網路上,尤其是在有認識自己的人知道的地方,這種感覺我的前輩DJ小樹恰好在他的BLOG一篇文章【關於私處】下了一句很好的註解:可我如何雲淡風輕說起好些其實私密如內褲底的事。又我暗戀之人哪裡願意被我莫名奇妙曝了光。」我不是文人,寫不出那麼切中核心的字句,小樹的比喻成了我意下最好的解釋。

怪也怪哉,自己雖然是如此不願私人之事曝光,偏偏在看他人
BLOG時,我承認有時我也會想在他人的字裡行間裡嗅出一絲真實的味道,那些時候,我會覺得這些文字之下的作者比較像個真正的人,而不是平常那個跟大家都一樣的樣子。或許天真傻氣,但是我有那麼一陣子覺得網路上的朋友比真實世界的人更容易交心,不知道是大家都沒有什麼利害關係還是其實都在裝模作樣,不過我在網路總是不去想那麼多的,反正,萍水相逢的君子之交,又何以遺憾?這樣的關係,反倒讓我留下更多美好,雖然我只有一個代號可以回憶,但,就是夠了。

我很佩服那些總是在網路上分享自己生活的人,像是
BLOG名人史丹利的「史林巴地曝露格」就是一個我幾乎每天必造訪的地方,因為看著他的BLOG,我甚至以為我跟他就像是真正的朋友,直到某次我因為朋友的朋友介紹見到了他本尊,才發覺自己的一廂情願佔了絕大多數。不過,透過BLOG,某些人與人距離確實是拉近了,這確實是真的。

很多人都說
BLOG是寫自己爽的,但是當你寫到一個程度後,你就會覺得必須言之有物,一方面這是對閱讀者的態度,另一方面就是自己的經營方向。雖然我知道BLOG其實不用背負大家期望的樣子,但是日子久了,我就是會有壓力,太久沒有新文章出現我會有壓力,太想寫出一點什麼的前提下我也會有壓力,電腦檔案裡盡是一堆寫了一半就寫不下去的文章,我越是強求想寫出一點什麼,我的大腦就越是一點什麼也閃不出來,而那些真實生活的東西,掙扎著我該不該下筆?而下筆之後我捫心自問,真實的程度到底又有幾分之幾?而後他們往往變成一則一則的故事,包裹著我真實生活的點滴。你可能知道,可能不知道,但是知不知道其實都無妨,如果我們彼此都不說穿的話。

在寫與不寫之間其實我知道對誰都沒有差別,而我只是一個希望自己能在
BLOG裡多分享一些有東西有感覺的文章,我知道有些情緒其實充滿溫度,這也是為何我們渴望分享更多屬於私底下的文字,因為那將會令我們彼此更貼近,我如此告誡他人,也將如此回應自己。

所以,寫與不寫之間,我還是決定順其自然吧,只希望在這個地方,我發表的每篇文章每個訪客都能感受到我下筆的誠意,因為這是一個不會隨著時間消失的東西。

願我們文字裡的溫度可以溫暖彼此總是寒冷的心靈,那怕只是一剎那的光景,業已彌足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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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同學莫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