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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艾莫西

再過20天就41歲了。想想這個部落格也陪了我15個年頭。嚴格說來2003年開了個人新聞台,2005年註冊了無名小站,當時真的很喜歡寫文章,喜歡那種用文字理解的感覺。喜歡到我決定選擇網路作為我職涯的首選,2013年我從ELLE新媒體事業部跳到PIXNET,如願到了一個不把網路當附屬的單位,從做專案到專責電影,用各種土法煉鋼的方式活絡電影社群,不過當時無名小站是個頂標,即使多數時候只能拿到次等的資源,但仍用盡方法在PIXNET生出獨家。總相信有人有興趣的內容就是好內容,只要想的到沒有什麼做不到。志氣大概是沒熬過時間考驗,我終究也跟當年的PIXNET電影圈一樣的消失在網海。即便後來直接進了電影發行商擔任行銷異業結盟的工作,卻也發現很多作著電影的人未必真能接近大眾。喜歡電影的感覺即使還在,但卻日益耗損。當然這些也都是四年前的事情了,最終待到公司僅剩下兩個同仁的癌末期,先決定喊卡的是公司,第一次意志力撐得比公司氣長。不知道是我變成熟了還是我對電影的喜愛足夠支撐?終究真實世界不是《天能》,我也沒辦法將一切反轉過來驗證自己。

生命大概是這樣的模式運作,進入職場的頭幾年我始終抱持著找到一份真心熱愛的工作然後做到退休,幸運的是想去的公司幾乎都如願進去了,但不幸的大概也是如此。發現有些東西是在消耗熱誠與興趣,或許我心智不夠成熟,年輕時太過於感情用事,不過話雖如此倒也沒後悔過。沒能如願在一家公司待到天荒地老(公司待到倒閉這點不算),但卻意會到了天荒地老的出現是在淡然之際。唯有自己發現不再用某個地方來增加自己的歸屬感時,就可以待在一個地方很久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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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金馬影展看的片不多,嚴格說來都不算好看。但最喜歡最對味的就是《游牧人生》。可能我恰好處在人生的中場(預設自己可以活到80歲)。《游牧人生》來的時間很剛好,我也在思考關於生命下半場的模樣。這電影給了我很多衝擊與想法。某程度也挺感同身受。

一直覺得人之所以孤獨往往來自於過於誠實。當然這可能也是不願意面對社交圓融的某種逃避。《游牧人生》裡的法蘭西絲麥朵曼飾演一名居住區域因石膏工業沒落造成人口外移,最終整個城市都被抹去,成了一個沒有郵遞區號的地方。住在那的法蘭西絲麥朵曼以拖車為家,她四處接零工,開著車從一個地方移動到另一個地方。明明可以開著車到溫暖的南方。但她始終的沒有離開過那個叫帝國城的城市太遠。

帝國城的溫度總是冰天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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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如何證明存在?放眼整個網路生態,每個人都用盡方法證明自己。成長的學經歷與出社會的工作經驗,參與了什麼活動,誰是誰的朋友,我的想法與感受等,社群讓我們從認同中找到這世代存在的方式。然說不出口的失落又該如何證明存在?那些沒圖沒真相的又該如何讓人相信確實存在?《游牧人生》中的法蘭西絲失去了一切包含家人與城市。這種失落或許瞬間有人理解,但隨著時間沒能淡去卻會成為別人眼中的固執。總是時間才能讓我們發現彼此的不同,那些快速養成又拋棄的喜好成了多數人理解世界的方式。過於留念或懷舊的人們越來越難在這樣的環境中獲得認同。人們了解情感卻未必能理解深度,沒人理解法蘭西絲明明有車為何不選擇去溫暖的南方避寒過冬,忽略了那樣的冰天雪地才是她記憶中真正屬於家的溫度。

如果我眷戀上了溫暖,是否等於我背離了我的過去?

《游牧人生》把居無定所詮釋為四海為家。遊牧族們彼此互助,他們一年聚集一次無私共享,結束後在各自前往不同方向。法蘭西絲體內或許仍有不適應,一如她始終保留著父親留給她的琺瑯瓷盤,鐵盒裝著丈夫在世的照片。她曾有對安穩的依賴,或許也想過在帝國城終老一生。成為遊牧族是試圖改變也或是逃避。我們跟著法蘭西絲到處停停走走,直到那些路上的朋友們帶給她更遼闊的思維,情感是無形的,其他的牽掛都是身外之物。

「我看過生命最動人風景,在我生命的最後我想再去看一次。」

互有牽掛但不會成為羈絆的朋友,在新年前夕傳了影片給法蘭西絲。漂泊的人終於找到了她心中嚮往駐留的港口。低畫質的影片傳遞出清晰的穿透力。那裡的海鳥漫天飛舞,天空有多大他們就能飛多遠。那影片美到逼出了我的眼淚,是我不曾真正上路看過的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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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總是行動太少感觸太多,以為自己坐困愁城卻又鮮少作出改變。社群經常製造出向生活反擊的錯覺,但終究日復一日。《游牧人生》中的法蘭西絲遇上了另一名遊牧族男子,她選擇了朝著他的方向走去,男子在法蘭西絲的鼓勵下回到了兒子的家,男子甚至還邀請法蘭西絲來與他們同住。溫馨的夜晚有著親切的人,大家一起喝酒一起同樂,一塵不染的房內有暖烘烘的被子,法蘭西絲躺了下來卻翻來覆去,最後他回到拖車上,留下一張紙條,開著車離開。

有時候你會在擁有的瞬間忽然理解到每件事都有個期限。

有些幸福終究與自己無關。法蘭西絲離開的那天不帶任何遲疑。雖然也或許感到有些遺憾。飄盪的生命其實不是選擇而是性格。不是每個人都會清楚記住自己來的地方,又會認真思考自己下一步必須前往的方向。多數人只是盲目的跟著推著,有些人能快速適應新環境,對需要時間的人看來顯得有些無情。但其實不過是個性差異。活到某種程度就會發現情感深淺與時間大多沒有直接關係,有些人驚鴻一瞥出現在我們的生命裡,就算爾後不再聯絡你也不會真的忘了他。某些人某些習慣或思想會留在我們體內,成為我們的一部分,即使我們從沒開口說出。生命的歷程也大概也是這樣流動,求學與工作的過程也在堆疊切磨我們的個性。我們不一定會成為更好的人,但至少有機會成為更符合自己個性的人。

追尋意味著離開不留眷戀,與自由同義。有人選擇了走進家庭,就會有人選擇出走世界。《游牧人生》讓我看到了一種選擇,在那條路上沒有真正的結尾,我永遠有機會遇上誰,永遠也有機會再與誰相見。就算外表看起來沒有任何交集與聯繫,但心上有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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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 you on the road!

或許我一直都希望有一天可以表現得像是明明有那麼想念誰的那種樣子活著而這其實跟網路一點關係也沒有。

或許我一直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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